院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检查、结项的范围及要求
此次年度检查的重点是2011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研究质量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同时对2007年至2010年间所有立项项目办理结项。各单位要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好所有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要将所有超过规定时间的延期项目进行统计清理,并形成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综合报告。2007年及以前所有未结项目,如无正当理由,此次检查后仍不结项,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项目年度检查的程序
(一)中期检查程序
2011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同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各一份,报学校科技处。科技处将对照项目任务书,审核研究进度、阶段性研究成果及经费使用情况等,并汇总上报教育厅社政处。
(二)项目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三份及《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一式两份报学校科技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科技处汇总将最终成果、终结情况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报送教育厅社政处。
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经学校科技处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此次项目检查,请各有关单位推荐1项特别优秀的研究成果,并附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
联系人:刘辉 联系电话:83996028,电子信箱:kjcyc@xzcat.edu.cn
科技处
二O一二年十
附件: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Copyright© 2020 kjcyc.jsviat.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科技处 苏ICP备11021512号-24 技术支持:信息与网络中心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