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检查结项工作的通知(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4日)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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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检查、结项的范围及要求

  此次年度检查的重点是2011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研究质量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同时对2007年至2010年间所有立项项目办理结项。各单位要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好所有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要将所有超过规定时间的延期项目进行统计清理,并形成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综合报告。2007年及以前所有未结项目,如无正当理由,此次检查后仍不结项,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项目年度检查的程序

  (一)中期检查程序

  2011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同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各一份,报学校科技处。科技处将对照项目任务书,审核研究进度、阶段性研究成果及经费使用情况等,并汇总上报教育厅社政处。

  (二)项目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三份及《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一式两份报学校科技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科技处汇总将最终成果、终结情况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报送教育厅社政处。

  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经学校科技处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此次项目检查,请各有关单位推荐1项特别优秀的研究成果,并附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

联系人:刘辉    联系电话:83996028,电子信箱:kjcyc@xzcat.edu.cn

 

          科技处

                                        O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

      3.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

      4.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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