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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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度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主要面向省、市属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从2016年开始,同时面向高职高专院校开放。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三、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每项省财政资助经费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承担单位落实经费,学校投入不低于1.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不另行申报,在申报的面上项目中评审立项。对同意转自筹的项目,高校须承诺落实项目经费,并作出经费投入承诺。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准确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
  (二)项目应符合《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省市属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的在岗科技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为加强高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面上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1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不接受具有教授及其他正高职称的教师申报。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五)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我厅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六)各单位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
  (七)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申报限额指标为3,请学校各单位推荐12项报学校科技处。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申报,指导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16年度)》(附件1),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和初评,确定推荐申报项目,汇总填报《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二)学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三)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均为PDF格式);学校审核后,按照申报限额推荐。按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要求,学校科技处登录江苏省教育厅行政权力网上办事大厅,集中上传项目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学校科技处将对项目申报书、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内容及上传项目、行政权力网上办事大厅上传项目,逐项进行认真审查并确保一致,并于32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项目管理系统和行政权力网上办事大厅将关闭。
  (四)材料报送。请各单位务必于321日至22日集中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含附件,A4纸双面打印;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学校将于323日组织专家评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辉 解恒凯

联系电话:83996028

地址:行政办公楼304室。


  

附件:

   附件1.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16年度).doc

   附件2.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1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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