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科技与校企合作工作要点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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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科学与技术大会、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为科技与校企合作提供保障

1.强化二级学院(部)科技职能。制定并下达二级学院(部)年度科技与校企合作工作基本任务,探索建立科技与校企合作项目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二级学院(部)科技与校企合作成果监测发布制度。

2.制定出台《科研平台管理与考核办法》和《校企合作工作规程》。

3.修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界定模糊性概念,加大科技含量高的各类成果奖励力度,加大对年轻科技人员帮扶力度,把尊重劳动、尊重人才体现在奖励制度之中。

4.协助人事处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和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的管理,利用新媒体技术建立科研管理、科技骨干交流新平台,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沙龙活动创新科技工作服务机制。

二、进一步改革项目管理,提高科技管理和服务水平

1.认真组织纵向课题申报工作。及时发布申报信息,逐项落实申报单位和群体,借智提高申报质量。积极争取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省科技厅自然基金、省市社科课题的申报渠道畅通。

2.改革项目研究过程和结项制度。建立重要项目过程考核制度,实行结项图表对照审核制度,强化结项成果报告制度,创新结项评审专家选聘和评审制度。

3.改革横向课题和研究项目管理。以更加开放的态度和更高的视野推进校企、校地横向课题和项目的申报和研究活动,通过制度建设为广大科技人员创造良好的研究环境。

4.通过设立专项活化科技机制。设立书记、校长点题研究项目,以项目研究推进学校工作水平提升。设立教授专项,带动全校科技工作提升水平。设立青年专项,切实为青年科技工作者成长提供条件。设立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凸显公办高校育人水平。

三、强化平台管理,努力提高科技平台工作水平

1.加强校内科技平台管理。改进工作方式,切实为学校各类研究或工程中心、各类团队搞好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帮助学校各类研究平台、各类团队解决实际问题。建立考核机制,鼓励优秀中心,淘汰有名无实中心,对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2.积极组织好省级、市级科技平台申报工作。加强遴选,合理布局,力争获批省厅研发中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左右,遴选成立校级研发平台或研究所3-5个。

3.加强对已建各级平台的检查与管理。积极发挥研究平台、科普基地的作用,在技术服务和科技项目申报方面取得成效。依据平台管理办法,加强对科技平台业绩考核。推动平台与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促进产学研合作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做好部分科技平台的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协同创新。

4.加强对省协同创新中心的管理和协助建设工作。优化充实管理人员,切实做好与协同单位的协同工作。协调协同单位建立协同创新中心专有财务账户,按省财政、省教育厅对协同中心的要求使用和完成科研经费收支。

5.依托平台和专业建设好科技创新团队。围绕重点研究方向,做好团队组建,形成科技服务“尖刀班”。切实落实龙信集团、广东碧桂园职业技术学院合作项目。进一步完善制度,调动团队协同研究的积极性。

6.调整学校科协,建立中国建筑科普基地、江苏省科普基地管理组织和运行机制。

7.组织召开区域和地方科协负责人座谈会,为二级学院(部)对接地方搭建平台。

四、加强专利申报与维护管理,助推专利转让和转化工作

1.修订完善专利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发明专利奖励力度。根据科技含量、现实实用性、转化可能性等指标逐步建立实用新型专利分类管理制度,确保体量,提升质量。

2.做好专利维护工作,积极推进专利群建设。组织学校为专利权人专利证书的收交和建档管理工作。

3.加强专利技术宣传工作,推进专利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五、积极传承创新,推动校企合作跃上新台阶

1.建立校企合作信息库,统筹协调学校、二级单位的校企合作资源和活动,不断提高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和服务水平。

2.进一步拓展校企合作领域。巩固原有合作成果,开辟新的合作企业和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务实对接具体合作项目。

3.做好江苏建筑职教集团工作。

六、积极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增强全校师生科技意识

1.深入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多层面的专利申报、课题申报、学术报告和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权威期刊、上级科技管理部门联系,及时通报各类科技动态和研究动态。

2.建立教职工专著和发明专利专门展区。

3.维护好校企合作、江苏建筑职教集团网站的维护,发挥好新媒体在浓厚氛围中的传播作用。

七、做好各项科技统计工作

1.做好教育部、教育厅及上级各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统计年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好服务江苏的科技情况统计工作,以及科技部、科技厅关于科技工作基础条件、江苏高校关于技术市场的情况统计等工作。

2.做好学校各类科技成果、论文、论著等的统计、核查、绩效和奖励兑现工作。

八、加强廉政建设,维护学校科技与校企合作的纯洁性

1.加强对科技与校企合作工作的规范管理,切实做好科技论文和科研成果的学术审核工作,实行审核责任制,严防学术腐败现象的发生。

2.加强对项目申报、结题结项、奖项评选等相关环节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加强对科技与校企合作经费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经费使用审核制度。

九、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1.做好学校科协工作,做好“中国技术供需在线”、“效果网”和学校科技与校企合作网站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科技部、科技厅、教育厅关于校企联盟的各项工作,使我校校企联盟的专业实现全覆盖。

2.建立科技与校企合作工作例会制度,改进各项科技统计、成果审核、成果评价工作。

3.充实科技与校企合作管理队伍,建立部门周例会和学习制度,提高管理队伍工作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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