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成果相关内涵的说明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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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加准确评价科技成果价值,明确科技成果权属,保障科技人员权益,特就科研绩效考核中有关科技成果内涵细化说明如下:

一、关于论文

1.关于三大检索及C刊论文的认定

1)自2016年起会议论文(EI检索)、CPCI论文或者ISTP论文不再计算。

2)期刊论文(JA)中的中文期刊,检索到后按照EI期刊论文计算,没有检索到的按原期刊等级计算,待下年检索后给予补差。期刊论文中的外文期刊,检索到的按照期刊论文计算,没有检索到的按照普通期刊论文计算,待下年确认收录后给予补差。

3SCI论文(包括SCIE)以检索证明为准,在分区标准和影响因子标准不一致时就高计算。

4C刊(CCSCI期刊)扩展版先按普通论文计算,待检索确认收录后按C刊计算后补差。对于C刊核心版(多数是中文核心)先按照核心论文计算,等检索到后按C刊计算后补差。

5SSCI论文检索到的按检索文件执行(类同于C刊),没有检索到的先按照普通论文计算,检索到后按照相关标准计算后补差。

2.关于论文的署名

1)虽有我校教职工署名,但非排名第一的论文不予计算。

2)虽我校教职工署名第一,但没有标明学校职工身份的不予计算,标注有双重身份的(既有我校教职工身份,又有其他单位身份)给予计算。

3)对于单位署名在文后,或者无单位署名但在简介等内容中能够明确为我校教职工且无其他权属争议的给予计算,不能确定属于我校教职工的不予计算。对于仅仅在作者简介处提到我校相关信息,且论文权属其他单位的,不予计算。

4)我校目前所有各级各类平台均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仅署有我校二级单位(包括各类研究中心)的论文不予计算。

5)按照学校章程,我校标准称谓是“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英文为:Jiangsu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Architectural Technology)。与此不一致的署名原则上不予计算。

3.关于各级政府部门征文的认定

由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征文,被选编收录并正式出版的按普通论文计算,获奖论文按级别计算,获奖并收录的就高计算一次。

4.关于论文奖励标准

2016年开始,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奖励标准每篇3000元。

二、关于著作的认定

2016年开始,专著、编著的认定以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结果为准。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科普类著作按编著奖励。

三、关于专利奖励

1.PCT国际专利奖励20000元,发明专利每项奖励15000元。

2.实用新型专利奖励:拟请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对其技术含量、实用价值、转化可能性等指标进行综合分三等评价,每等占专利总数的三分之一,一、二、三等分别奖励6000元、5000元、4000元。软件著作权按4000元标准奖励。

3.由教师指导的在校学生取得的专利,每项给予指导教师500元奖励,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分别奖励学生500元、300元(从学生管理经费中支出)。

四、关于项目层级的认定

1.由政府组织评奖并在获奖证书上盖有“××人民政府”字样的,视为政府奖。

2.由国家部委、省级政府职能部门组织评奖并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职能部门公章的,视为厅级奖。省社科联、省科协视为厅级。

3.国家学会(协会)组织评选的奖项视同厅级,徐州市社科联、徐州市科协和省级学会(协会)组织评选的奖项视同校级。

4.各省厅局所属处室、徐州市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单项奖,以及徐州市级学会(协会)组织的奖项,一等奖视同学校三等奖。

五、关于程序

校外各类组织或部门组织的评奖活动,应通过科技与校企合作处组织申报,或者自行申报前到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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