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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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即日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我校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题要求

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确定申报选题,也可另行设计具体题目。依据《课题指南》条目申报的选题,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条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对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未列入《课题指南》的各学科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设计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等方面同等对待。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二、  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课题申请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以上行政职务)。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 36周岁( 1980630日后出生);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2016630日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

  (三)项目类别由申请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申请人应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基础研究一般为3年,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原则上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结项。

  (五)申请人要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6年修订版)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务请申报者使用最新版本申请书,凡使用旧版申请书一律视为无效。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六)省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报者通过“省社科基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jspopss.jschina.com.cn)。申报系统填写方法详见“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申报者提交成功后,须动态跟踪材料审核情况,确认审核是否通过。为了保证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申请书的一致性,请申报者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操作打印《申请书》(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经学校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

(七)报送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14份,其中须含1份原件,采用“12”方式叠放。2.用统一表格汇总的申报数据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1668日至618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166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解恒参   刘 辉

     联系电话:3996028                 

 

 

附件:

1.申请书(仅供参考,请从申报系统下载填写).doc

2.2016年申报系统使用说明.doc

3.申报数据表.xls

4.论证活页(网上填写,不须提交纸质材料).doc

5.课题指南.docx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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