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育部科技和人文社科统计及高校技术市场统计工作暨我院2017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7-12-20
浏览次数:968

各单位、各部门:

了做好2017年度教育部科技和人文社科统计工作即校2017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全校今年的科技工作情况,同时对各二级学院、教学系部以及教职工个人本年度科研业绩进行核算,现决定对校2017年科研成果进行全面统计。具体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关于2017年教育部统计的内容和要求

(一)2017年度科技统计年报范围:

建筑工程技术学院、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建筑工程管理学院、信息传媒与艺术学院(信息传媒相关专业)、机电工程学院、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基础课教学部(数学和计算机教研室)、继续教育学院、节能中心、安全与减灾中心、生物质重点实验室、党办、院办、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实验实训部、教学质量考核办公室、学报编辑部、信息与网络中心、图书馆、钢结构研究所、安全工程与技术研究所、地质研究所、计算机研究所、机电技术应用研究所。

(二)2017年度校社会科学研究统计年报范围:

信息传媒与艺术学院(艺术相关专业)、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思政部、体育部、基础部(外语教研室)、思想文化研究所、政策研究室(高教研究所)以及主要研究成果属于人文社科类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

(三)统计要求

1.各二级单位在本通知中下载相关统计报表(附件1)和统计工作文件,按要求进行填写(主要涉及st1和st4-9五张表)。附件1中的表st3仅由节能中心、安全减灾中心、钢结构研究所、安全工程与技术研究所、地质研究所、计算机研究所、机电技术应用研究所等市级以上研究中心、平台和实验室填写。党办、院办、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实验实训部、教学质量考核办公室、大学科技园、学报编辑部、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图书馆等部门仅统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具有大学本科以下学历的科级以上人员。本部分各二级学院统一上交电子稿即可。由人事处提供退休人员名单、新进人员名单、职称变化人员名单,以便核对校验。由财务处提供st2的相关数据及st4表中部分数据。

2.为了方便各二级单位进行统计,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将《江苏建筑学院科技信息管理系统挂在学校主页服务大厅科研统计下,届时请各二级单位登录“江苏建筑学院科技信息管理系统”,输入本部门的用户名和密码(各系部及部门的用户名和密码与科技与校企合作处联系索取),即可进入本系部的数据统计系统。各二级单位根据附件统计系统的使用手册,引导本单位教职工进入系统(原始用户名为个人工号,密码为6个“1”),进入系统后老师自行修改密码和个人信息,只有个人信息完善方可二级学院审核通过;二级学院根据原件材料和附件材料据实对各类成果进行审核并在系统中通过,并将本单位的汇总表在系统中导出,打印签字盖章上报科技处。

3.未在我校科研系统中注册的新进人员,请将基本信息(姓名和工号)汇总二级学院或部门后统一发送到科技处邮箱kjcyc@jsjzi.edu.cn,由科技处统一注册,老师根据工号+初始密码模式进入修改个人信息,进行个人科研成果统计。

4.填报基础数据进入http://kyglxt.jsviat.edu.cn:8081/eduConsole/ 。情况说明见附件2《江苏建筑学院科技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5.各有关院属二级单位及部门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应保证本部门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无法确认请提交科技处。

(四)提交材料

1.个人填写好附件1中st1、st4、st5、st6、st7、st8、st9后电子版提交本单位获部门领导或负责人。

2.各二级学院或部门收集汇总填好附件1中st1、st2、st4、st5、st6、st7、st8、st9后只发送电子稿到科技处邮箱kjcyc@jsjzi.edu.cn。

3.各市级以上研究中心、平台、实验室等汇总填好附件1中st1、st2、st3、st4、st5、st6、st7、st8、st9后只发送电子稿到科技处邮箱kjcyc@jsjzi.edu.cn。

4.学报编辑部汇总填写好附件1中所有工作簿后只发送电子稿到科技处邮箱kjcyc@jsjzi.edu.cn。

二、关于2017年度学院科研成果统计

(一)统计年限与统计内容

1.统计年限: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统计内容:教职工以我院名义取得的各种科技成果及其获奖情况、我院从事科技服务所得收入情况等;

(二)统计要求

1.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有ISSN、CN号),文章的填报格式参照科研统计系统中的模板且信息要全面

2.获奖的论文;

3.出版的专(编、译)著及教材;

4.本年度获得专利;包括专利证书原件和统计汇总表,学生的专利由指导老师填报,排序需注明2,且在备注中注明学生字样;

5.各单位举办的各类学术报告;

6.获得的各级各类科技奖励;

7.横向科研;

8.对外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

9.专利信息的统计包括参与人员、排名以及报销费用情况等。

以上信息均需要进http://kyglxt.jsviat.edu.cn:8081/eduConsole/系统填报,详见附件二使用说明。

(三)统计注意事项

1.所统计的每篇论文需提交复印件一份:

(1) 封面:包括首封,底封以及能全面反映该刊物主要信息的插页等,比如刊号、收录情况等;

(2) 目录:涵盖本刊物该期内容的中英文目录,特别是有自己姓名的目录页等;

(3)论文:能体现作者排名和我院署名的,以及文章所在期刊页码数和期刊数等信息的内容。

2.核心期刊除了复印件以外,尚需提供原件;一般期刊由各二级学院核对复印件与原件的真实性。

3.每部著作需提交封面、前言、版权信息页及目录的复印件及原件一本。

4.科技成果获奖证书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5.对外技术服务的经费统计表,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尚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6.各单位将各项统计结果进行汇总后统一按电子稿顺序排好(最好复印件首页注明电子稿中的序号和作者姓名),本次统计不接受个人资料报送。

7.报送截止时间:20171229日,请各单位务必将科技成果统计汇总表纸质件一份(签字盖章)科技成果的复印件交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联系人:解恒参,刘辉联系电话:0516-83996028

工作QQ128037300

附件:

1. 2017年教育部统计报表

2. 江苏建筑学院科技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3. 国民经济关系代码

4. 学科分类代码

科技与校企合作

2017年12月20

附件:

附件1-2017年教育部科技统计报表.xls

附件2- 江苏建筑学院科技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指南.doc

附件3-国民经济关系代码.doc

附件4-学科分类表.doc

Copyright© 2020 kjcyc.jsviat.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科技处 苏ICP备11021512号-24 技术支持:信息与网络中心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