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徐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8-03-05
浏览次数:771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徐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关于开展第六届徐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徐科协发20187号)等文件精神,第六届徐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与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立足本职、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作出新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科学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一线工作的我科技工作者。

不包括各单位、各部门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曾获得过“徐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

本届“徐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表彰40名获奖者。

三、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2、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科技普及与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型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四、推荐评选程序

各单位、各部门及校科协负责推荐本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各推荐单位必须坚持自下而上,逐级产生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各推荐单位应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在本协会、本单位和本部门进行公示。

五、推荐评选工作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成立学校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各推荐单位周密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安排部署,优质高效地完成推荐与评选工作。

2、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科技工作者应当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面向基层,注意比例

推荐评选的重点是在各个领域基层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尤其要注意推荐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过程中,要适当考虑女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比例,各单位、各部门要统筹考虑推荐对象在不同工作领域的分布。

4、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推荐过程要有广泛的群众参与;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六、表彰奖励

根据《徐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对评选确定的表彰人选,授予“徐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将获奖者名单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备案;获奖者可作为“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择优参加全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同时在报刊等媒体上大力宣传获奖者的先进事迹。

七、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科技处(行政楼408室子版发送至kjcyc@jsjzi.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

2、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推荐材料非涉密的证明。

3、《第六届徐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3份,均为原件。推荐表中主要事迹和简要事迹语言表述要严谨、准确,涉及的数字要准确到个位数,所获奖项要具体到奖项名称、等级,其中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奖项要用括弧标注排名。

4、有关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6篇);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县级以上)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18年3月5日

        附件:

        附件:第六届徐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doc

Copyright© 2020 kjcyc.jsviat.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科技处 苏ICP备11021512号-24 技术支持:信息与网络中心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