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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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18﹞4号),2018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二、项目经费

项目所需经费采取省立校助方式,由项目学校统筹安排,并确保项目如期完成。项目分为A类和B类两类,其中A类项目学校投入不低于30万元、B类项目学校投入不低于15万元。承担项目的学校申报时须作出经费投入承诺。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应符合201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的在岗科技人员;独立学院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的专任教师。

2.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重点领域申报。

3.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项目预期成果应能申请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建立有关应用模型、在SCI源具有高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能够获得国家、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

5.各高等学校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申报。

6.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1.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18年度)》(附件1),学校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和初评,确定推荐申报项目,汇总填报《2018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2.项目负责人于5月3日前(周三)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含附件,A4纸双面打印;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至行政楼408室科技与校企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解恒参   刘 辉

电  话:0516-83996028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18年度)

2.2018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18年4月17日  

       附件1:重大项目申报申报书.docx

       附件2: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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