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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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1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7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组织实施(简称中检单位),由各中检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检、审核汇总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8年6月15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中检,请项目依托学校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项目依托学校须对中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简称《中检汇总表》),并在线审核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4.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学校在线打印并盖章的《中检汇总表》1份。

5.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信息截止日期:2018年7月5,并于2018年7月9日之前纸质材料送至科技与校企合作处,材料排列顺序需与《中检汇总表》项目顺序一致。

四、其他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中期检查填报,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
  2.2016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3.中检结果将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

联系人:刘辉 解恒参

联系电话:0516-83996028

  

附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18年6月26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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