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0-04-01
浏览次数:1298

各单位、各部门:

2020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开展的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的推荐与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校在编教职工。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创新创业能力,品行端正,德学双馨,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全省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科技转化能力。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部门)限推荐1名,没有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

三、推荐要求

1.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2.申报材料是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推荐人选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3.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4.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推荐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报送

请于2020年4月14日前登录“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评审系统”填报《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附件材料目录,系统登录账号密码联系科技处添加。填报的电子材料经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通过评审系统确认后,不能更改。

2.书面材料报送

请于2020年4月14日前将电子版《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有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jsjzikjc@163.com)。

附件材料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人:刘 辉  

联系电话:0516-83996028

  

  

  

科技处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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