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徐州市化学化工学会-利民化学奖、利民化工奖”的通知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0-12-08
浏览次数:1032

各单位、各部门:

徐州市化学化工学会-利民化学奖、利民化工奖已经启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依据《“徐州市化学化工学会-利民化学奖”奖励条例》,候选人须在化学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等领域取得突破和重要进展,有创造性的新发现,推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在学术方面具有国内重大影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依据《“徐州是化学化工学会-利民化工奖”奖励条例》,候选人须在其研究领域中,提出了创新性理论和实际应用成果,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解决化工生产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对化工产业和产业发展中有重大积极影响,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研究成果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在近3年独立完成或主持完成,并有相关证明材料,且署名单位在徐州市境内。候选人须为徐州市化学化工学会会员

符合条件者,个人提出申请,经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

二、  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推荐人须填写申请(推荐)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是外文,需翻译为中文附后)。

2、佐证材料:奖励证书;论文需封面、目录及全文;专著需封面、版权页及目录;专利目录及封面。均为复印件装订成册。

3、申请(推荐)表、所有奖励证书、论文、专著、专利以及相关的附件及佐证材料复印件,所有上述材料一式三份,须A4 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或A3 纸打印中缝装订。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408室。电子版(与纸质材料一致)发送至jsjzikjc@163.com

三、  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2012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解恒参 安茂燕

  话:0516-83889391   83996028

  箱:jsjzikjc@163.com

 

附件: 1.利民化学奖候选人申请(推荐)表

       2.利民化工奖候选人申请(推荐)表

       3.“徐州市化学化工学会-利民化学奖奖励条例

       4.“徐州市化学化工学会-利民化工奖奖励条例

       5.申报“徐州市化学化工学会-利民化学奖、利民-化工奖的通知

 

科技处   

2020128

附件1:利民化学奖候选人申请(推荐)表.doc

附件2:利民化工奖候选人申请(推荐)表.doc

附件3:“徐州市化学化工学会-利民化学奖”奖励条例.doc

附件4:“徐州市化学化工学会-利民化工奖”奖励条例.doc

附件5:申报“徐州市化学化工学会-利民化学奖、利民-化工奖”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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