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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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14号)文件相关精神,2021年度省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江苏省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分为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两类,凡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可以根据研究类别推荐相应奖项,第一完成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人员。

二、推荐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在理论上有建树,在学术上有创新,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2.在解决科研工作实际问题上有突破,为促进科研发展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提升培养质量、提高教学效果。

3.具有较强的理论前沿性、学术创造性和实践应用价值,对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促进科技进步、服务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问题发挥显著作用,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项目推荐具体条件按有关实施细则执行(见附件)。

三、推荐要求

1.同一研究成果在同一评选年度内只能申请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不得兼报。已获其中任一类奖项的成果,不得再推荐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的其他类奖项。已获某一类一等奖以下奖项,如无重大创新成果,不得重复推荐该类更高一级奖项。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能推荐参评。

2.研究成果由2个及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推荐。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四、推荐材料报送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和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均实行限额推荐。

1.申请人需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格式)及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书》(见附件3),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一册(附件材料不得超过40页)(一式6份),《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及其电子版)

2.申请人需提交《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及其电子版);《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推荐表》(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推荐成果一式2份(套),统一在成果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学校、推荐人、所属学科和成果登记号(由学校科技处根据省教育厅汇总后反馈的登记号统一填写,请在标签上留白)。

其中,专著类成果须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

推荐成果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于每份推荐表之后一并装订。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须提交原件,待教育厅审核后退回。其他推荐材料,如无特殊情况,推荐成果无论获奖与否,省教育厅一律不予退还。

3.以上推荐材料请于2021年5月25日前送至行政楼408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sjzikjc@163.com。

 

联系人:赵晓倩  

联系电话:83996028    83889391

 

                                            科技处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2.2021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问题答疑0512.pdf

       3:相关细则、推荐书、汇总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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